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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左网络渠道政策
为加强公司代理商的统一管理,规范各区域代理商合作事项,提高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及保障代理商的相关权益,结合本公司实际,制定如下制度。
一、成为代理商的条件
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:
1.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;
2.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;
3.熟悉一体化智能机房的市场和相关产品;
4.具有一定流动资金,有支付进货款的能力;
5.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,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;
6.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,能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。
二、合作模式
A、代理销售:以我方品牌进行市场销售
B、OEM:我方只提供符合要求的贴牌产品
三、渠道体系要求及权益
| 渠道级别 | 要求 | 折扣 | 备注 |
| OEM | 与吉左签订正式OEM协议 |